Terms of Service

  • Great PES線上學院 服務條款 (修訂於2024年12月26日)

 

歡迎您來到Great PES線上學院,請於加入Great PES線上學院前,詳細閱讀以下服務條款:


本服務條款的目的,在於維護您與Great PES線上學院之雙方權益。當您點選「我同意」或類似語意選項、或在Great PES線上學院進行會級與課程報名、商品購買以及其他相關行為時,即視為您已知悉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全部內容。

 

一、服務條款審閱期間與當事人基本資料

1.    您已審閱本服務條款全部條款內容超過3日以上。

2.    您為Great PES線上學院使用者,您的個人資料及經本網站進行課程報名、商品購買及其他相關行為之清單,詳載於您的會員資訊頁面。

3.    Great PES線上學院所屬響學文教有限公司創建,電話:0982-928-325、0976-009-700,客戶服務郵件 [email protected],統一編號:27369767。

二、服務範圍

1.    Great PES線上學院,提供以下登入方式, 您須提供下列資訊:

1.    Great PES線上學院註冊:您提供 Email 並設定登入Great PES線上學院之個人密碼。

2.    Google 登入:經 Google 帳號認證之 Email執行。

3.    Facebook 登入:經 Facebook 帳號認證之 Email執行。

4.    Line 登入: 經Line 帳號認證之電話號碼或Email執行。

2.    您在使用Great PES線上學院服務時,須擔保提供之所有資料真實完整與正確,以使Great PES線上學院提供之報名課程、商品購買等相關服務功能可正常完成。

3.    您了解並同意您與Great PES線上學院以電子文件作為共同意思表示方式。

4.    您在Great PES線上學院依照網頁所述內容進行之報名課程、商品購買等行為,表示您提出要約、願意依照本服務條款及個別網頁所載明之約定內容、交易條件或限制,以報名課程、商品購買。您完成訂購程序後且契約尚未成立前,如Great PES線上學院有無法接單之情事,Great PES線上學院將附正當理由通知您無法接單。

5.    Great PES線上學院內可能包含許多網址連結,被連結網站或網頁之資訊,由被連結網站所提供,Great PES線上學院不擔保其他連結內容之正確性。

三、法定代理人

1.    您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於Great PES線上學院進行之報名課程、商品購買等行為,應經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契約始生效力;您若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訂定。

2.    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有民法第八十三條之情形者外,契約不生效力,Great PES線上學院不會據以要求您的法定代理人負擔契約履行或賠償責任。

四、實體課程

您於Great PES線上學院報名會級內之實體課程,如有退課需求,依下列程序辦理。如個別課程另有退課規定,依該課程資訊頁面及報名頁面記載之條件:

1.    如因Great PES線上學院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任何課程異動,致您無法參與原課程及活動,您將獲退回您全部實際繳納金額。

2.    如您因個人因素有退費需求者,程序如下:
一般課程

1.    單堂課程於開課當日提出退課申請,所收取之課程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2.    開課 60 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實際支付費用之 95%,並扣除 5% 作為辦理退課之手續費,手續費最高收取上限為 600 元。

3.    開課 59 日至 1 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實際支付費用之 90%。並扣除 10% 作為辦理退課之手續費,手續費最高收取上限為 600元。

4.    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 2 次上課前(不含當日)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實際支付費用之 70%。

5.    於實際開課日期起未逾總課程總時數 1/3 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將退還實際支付費用之 50%。

6.    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含)總課程總時數 1/3 者,所收取之課程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五、線上課程

1.    Great PES線上學院提供之會員級別-觀賞線上課程服務內容包括下列各款:

1.    提供本服務之網站網址  https://greatpes.com/

2.    提供本服務之適用對象:不限。

3.    提供本服務之教學內容:您購買之會員級別-觀賞線上課程。

4.    提供本服務之教學課程數量:依您會員級別頁面所載之已購課程資料所示。

2.    您使用本服務前,應具備下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

1.    行動裝置:iOS 5.0 以上版本行動裝置 Android 6.0 以上版本行動裝置。

2.    電腦:Windows 10 以上版本 Mac:OS X Yosemite 10.10 以上版本。

3.    螢幕解析度:建議1024 x 768以上。

4.    您連結Great PES線上學院系統機房設備之接取網路,您應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您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您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5.    Great PES線上學院未事先告知本項之約定,致您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者,您得主張服務契約不生效力。

3.    線上課程服務契約之成立生效: 您經由網際網路申請本服務使用者,於Great PES線上學院指定網頁上點選「同意」鍵,表示同意申請本服務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意思表示方式後,Great PES線上學院將以網站系統,回覆通知您利用再次確認機制加以確認電子文件內容,經您再次確認後,本契約成立。

4.    Great PES線上學院授權您使用本服務之期間為:
您點擊開啟付費課程單元影片(包含多集數之課程已點擊開啟任一單元者),本服務即已完成交付。在您訂購會員會籍或課程影片完成後,於課程尚在會期或銷售期間,直到課程於本網站系統下架為止,您可無限次觀看所購買的課程內容。

5.    擔保授權

1.    Great PES線上學院確保其就本條款所授權您使用之線上課程服務內容,為合法權利人。

2.    未經Great PES線上學院之書面同意,您不得將其使用權讓與他人使用,包括不與他人共用會員帳號或公開放映課程影片等。您亦不得下載、公開播放、重新錄製、轉售、分享,或以超過本服務條款約定使用範圍外之方式利用Great PES線上學院之課程。違反前述規定,您將負擔所有因此侵權行為而生之法律責任。

3.    Great PES線上學院有違反前項之情事致您無法繼續使用者,您得選擇退補差價後替換其他課程,或選擇全額退還您已支付之購課費用,以補償您無法使用之損失。

6.    授權使用費用

1.    Great PES線上學院會員得以優惠價格提供您自由決定是否加價購買各課程、商品或服務。

2.    Great PES線上學院如有贈與您「優惠卷」(包括贈送購買折扣、使用期限),於會期或單次線上課程服務契約終止或解除時,Great PES線上學院不會向您請求返還該優惠卷。

7.    付費方式
各線上會級與單次課程等相關服務之授權服務費均為一次性全部繳納,目前提供信用卡、LinePay、ATM付款等支付方式,詳如付款頁面所示。如您使用信用卡支付並分期付款,係由銀行提供您分期付款服務,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仍屬於一次性全部繳納予Great PES線上學院。

8.    終止契約與退費

1.    如您因個人因素有退會級或課程之需求者,於訂購會級或課程後,未啟用點擊觀看付費課程內容影片(試看影片除外),完成付款當日後的7日內,您將獲退回您全部實際繳納金額;8-14 日內,可退還 30% 費用;超過 15 日(含 15 日)提出退款申請,恕不給予退費。(特惠活動不適用此條,開通帳號後即等於開始觀看課程內容影片)

2.    如您已點擊開啟付費課程內容影片,包含多集數之課程已點擊開啟任一影片者,課程服務授權費全額不予退還。

9.    線上課程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必要之搬遷、更換、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Great PES線上學院應於暫停服務 3日前,於Great PES線上學院上公告。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Great PES線上學院事由者,不在此限。

10. 服務品質

1.    Great PES線上學院應提供具有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確線上學院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

2.    因可歸責於Great PES線上學院之事由,違反前項之約定者,應儘速更正或修復。

3.    Great PES線上學院將盡力維護各線上課程教學內容或教材正確性。經您通知或Great PES線上學院知悉課程內容可能有錯誤,Great PES線上學院將於通知或知悉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確認,進行更正或移除。

4.    您使用本服務時,發生情節重大之系統異常或教學內容、教材錯誤之情事達三次以上,經您通知且Great PES線上學院未依規定修復或更正,您得通知Great PES線上學院逕行終止契約,退費金額依本條第8.1、8.2點計算。

5.    您使用本服務時,因可歸責於與Great PES線上學院合作之第三方之人事由,發生教學內容錯誤、網站系統畫面暫停、中斷、不能進行連線或其他服務品質瑕疵之情形,您可請求Great PES線上學院依本條第10.2點更正或修復之。

六、退費說明

除本服務條款另有約定外,您於Great PES線上學院之會級和課程報名、商品購買等行為,如您依本服務條款要求辦理退課或退費、或因Great PES線上學院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或契約因故解除或失其效力等其他情事,涉及費用或款項之退回時,將依下列方式處理:

1.    您原以現金或 ATM 轉帳支付費用或款項,應退金額將退回至您原匯款帳戶或您指定之本人帳戶。

2.    您原以信用卡、Line pay等方式支付費用或款項,將依各公司收單合約規範,應退金額將退回至您原信用卡、Line pay帳戶。

3.    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您同意由Great PES線上學院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單據。

4.    所有退費程序,除本服務條款或個別產品、服務頁面另有規定者外,相關問題敬請洽詢客戶服務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七、反詐騙

1.    Great PES線上學院提醒您,我們不會在非服務時間與您聯絡,同時亦不會在電話,簡訊中要求您進行ATM操作設定等。由於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請時刻保持警覺,若有不明電話請忽略,並與Great PES線上學院客戶服務社群確認,相關疑義敬請撥打反詐騙專線165,以防詐騙。

2.    網路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立即通知Great PES線上學院。

(附一)定型化契約

臺北市PES STUDIO響學健康研究室運動課程定型化契約

簽約注意事項

本契約簽訂前,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經消費者攜回審閱(審閱期間需三日以上)。

本契約公告於臺北市PES STUDIO響學健康研究室現場與官方社群平台,本人業已詳讀內容,並充分瞭解。

立契約書人

消費者:           (簡稱甲方)

法定代理人:              (甲方如為未成年者,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名)

業者:響學文教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茲為甲方為購買乙方提供之運動課程並接受服務,依乙方要求填寫報名表,詳列所需之基本資料(市話或行動電話及地址等)後,特訂立本契約以資信守。

第一條 乙方提供課程指導服務之場所,應符合建築法規及消防法規有關公共安全之相關規定,並揭露下列基本資料:

一、 場所名稱:臺北市PES STUDIO響學健康研究室。 二、 代表人:鄭OO。

三、 履約地點: 臺北市PES STUDIO響學健康研究室。  四、 電話:0976009700。

五、 場所地址: 台北市內湖區文德路。     六、 統一編號:27369767。

七、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八、網址:http://greatpes.com/。

(相關資料應主動揭露於現場明顯處及公布於乙方社群平台與網站以供查證)

第二條 甲方同意購買乙方所提供之服務(內容事項及履約即課程期間如附件社群平台公告),於該期運動課程期間內,乙方應提供教室、課程所需之教具課程(請自行攜帶教具),本場館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相關證明已公布於現場明顯處及網站以供查證。

第三條 運動課程、使用期間及時段

□ 團體運動課程

□ 皮拉提斯 □ 瑜珈 □ 舞蹈 □ 自組班(項目:            人,上限12人)

□ 非指定教練,由教室安排。

堂數與期限:     堂,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簽名確認:

                                                          

第四條 甲乙雙方簽訂契約總金額如社群平台或現場公告所載,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於報名完成付費時,契約立即成效。前項契約總金額,除以所有約定服務堂數(採固定期間課程,未有提供贈送堂數)所得每堂平均價,作為未完成服務比率應退還餘額計算之依據。

第五條 甲方應負擔契約總金額之繳交方式: □現金□信用卡□其他:           

第六條 乙方所提供服務內容與時間如有異動,需事先通知,且應與原定開始服務時間相距24小時以上,採手機簡訊傳訊通知方式,如為指導教師有重大突發事件,無法於24小時前通知者除外。乙方未依前項約定時間方式通知,甲方得擇:□當期課程順延乙次□補課券1張(補課券使用依乙方規定辦理),(方案擇一)請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 甲方事先提出相關文件證明或釋明下列事由之一者,乙方應於七工作日內辦理暫停教練課程服務,課程有效期限順延(寒暑期營隊因課程時程特殊性,不在此限):

一、 出國逾一個月

二、 傷害、疾病或身體不適致不宜運動。

三、 懷孕、育嬰、侍親之需要。

四、 服兵役致難以履約。

五、 職務異動或遷居致難以履約。

六、 其他事由致難以履約。

因前項第二款事由,暫停課程六個月後,甲方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於六個月之期間內不能運動者,得依第九條終止契約,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續費或任何名目之扣費。

前項第二款事由,甲方未能事先提出,得於事由發生後一個月內補辦。

甲方於第一項停權期間仍具有該項課程學員資格,仍未完成堂數者,請於復課前至與教室預約登記,該項課程尚有名額始可繼續完成剩餘堂數。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一級開設並發生社區感染時,位於該區域之直轄市、縣(市) 之甲方,準用第一項、第三項規定。

第八條 甲方因下列事由之一終止契約者,乙方應準用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退費:

一、累計教練服務契約量(含同一乙方不同教練),已達每週平均逾5門課。

二、雙方指定教練無法依約執行業務。但消費者同意替換其他教練者,不在此限。

原報名課程之教師無法執行業務,但甲方同意轉至其他課程者,不在此限。

三、乙方變更履約地點,未經消費者同意。

四、消費者暫停教練課程服務超過1年。

因前項第1款至第3款終止契約者,乙方不得收取手續費、違約金或任何名目費用。

因前項第4款終止契約者,乙方得酌收手續費,其額度不得超過依應記載事項第9條算之手續費。

第九條 乙方之團體運動課程上課時間皆採每周固定日期及時間(請依當期社群平台公告或網站公告為主),甲方於課程期間內要求終止課程,應事先通知乙方(不拘型式),若於契約(課程)期限屆滿後,未使用之剩餘堂數(每周約定上課堂數皆依當期社群平台公告或網站所載明),乙方得不予退費。

甲方於期限屆滿前,得隨時終止運動個人教練課程。契約期限屆滿後,未使用剩餘堂數,乙方得不予退費。

甲方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時,乙方應依下列規定計算費用,不再另行扣費:

一、契約生效7日內(含報名當日)且甲方未使用服務(尚未開課,係指第一堂上課日之前一日)前申請終止者,乙方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二、契約生效7日後(含報名當日)或甲方已使用服務(第一堂課上課當日)而申請終止契約:

(一) 應退餘額之計算:按未完成服務堂數(團體運動課程每周約定上課堂數皆依當期社群平台公告或網站所載明/運動個人教練課程按未完成服務堂數)占契約所繳費用總價額比例退還餘額,並應於終止契約後15工作日內,依約定方式退還甲方。

(二) 手續費之計算:應退餘額百分之20計算(以NT$ 9,000元為上限)。

若事由為第七條前五項,出示相關文件證明可於契約期間內辦理單堂退費,退費堂數之依據由證明文件判定,契約結束後恕不受理。

第十條 因天災、戰亂、政府法令之新增或變更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難以完成本契約之服務時,任何一方得終止契約,乙方應依未服務之堂數(每周約定上課堂數皆依當期社群平台公告或網站所載明)計算餘額退還予甲方,不得收取手續費、違約金或任何名目費用。

第十一條 乙方團體運動課程未提供課程預約服務,甲方參加課程服務皆需事前完成報名作業,無需預約,其課程時間詳如附件社群平台公告,若甲方非因第七條第一款事由請假,應於原定團體運動課程開始上課前,向乙方提出申請,並向乙方補繳教練場地費用150元/次後,乙方提供補課券給予甲方補課。但補課券僅供可單堂體驗之課程使用,若補課券與單堂體驗課程價值不相當,如有差額需補足費用,如其價額低於補課券之價額,則不另行退費,補課需於契約期間內完成(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甲方參加個人教練課程教練服務之時間,需先預約,其方式如後:以各式通訊管道與指導教練雙方約定。 甲方無法依約定時間參加教練服務時,須事先通知,且應與原定開始服務時間相距 24 個營業小時以上。甲方未依前述約定時間方式通知,乙方得於甲方補繳教練場地費用500元/小時後補課。

第十二條 甲方有影響乙方營運之不當行為情節重大,經勸告無效者,乙方得終止契約,並應依未服務之堂數(每周約定上課堂數皆依當期社群平台公告或網站所載明)計算餘額退還予甲方,不得收取手續費用、違約金或任何名目費用。

第十三條 可歸責乙方之事由(由第三方認定)致無法繼續提供約定服務,應依未服務之堂數(每周約定上課堂數皆依當期社群平台公告或網站所載明)計算餘額退還予甲方,不得收取手續費、違約金或任何名目之扣費(人數不足未開班不在此項討論範圍內)。 前項退費,乙方應準用第九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方式計算違約金額度支付予甲方。

第十四條 甲方依第九條至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終止本契約,得以書面或不拘型式通知乙方時,即生效力,甲方應持原始報名課程之發票及上課證明至服務櫃檯辦理退款。

乙方並應於甲方依前項方式通知後15日內(不得逾15工作日)將應退款項擇下列方式之一退還,逾期者應加計利息退款:□ 現金交付甲方。 □以信用卡付款者,限刷退於原卡。(需依照第三方金流作業時間請款) 。

第十五條 甲方於契約期間屆滿前經乙方同意,得讓與契約予第三人,契約之內容不因讓與而受影響,每期限轉讓乙次。甲方參加課程服務無需預約,其服務時間詳如附件社群平台公告。乙方以有約定者為限,得向甲方請求因處理前項讓與所生之必要費用新臺幣600元(因課程時程特殊性,不在此限)。

第十六條 乙方應就預收費用百分之五十額度,提供履約保障。但按堂逐堂或按月逐月收款者或預收堂數之費用,其累計金額在新臺幣六千元以下者,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 乙方之廣告(含社群平台公告、宣傳海報內容),均為契約內容。

乙方應確保其廣告內容真實,其對甲方所應負義務不得低於前項廣告內容。

第十八條業者對消費者之贈品價值總計新臺幣○元(依當期社群平台公告或網站所載明),包括:□ 商品:     、□ 課程堂數:    、□ 其他:    ,不得逾契約總金額百分之二十。

業者以商品及其他內容為贈品者,於契約終止時,不得向消費者請求返還該贈品或主張自應返還費用當中,扣除該贈品價額。

業者以課程堂數為贈品者,應將各該期限及堂數,合併納入契約範圍計算之。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甲方得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申訴及申請調解。

第二十條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第二十一條 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或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2項、第436條之9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第二十二條 契約有未盡事宜者,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信原則公平解決之。

第二十三條本契約於完成課程購買同時,即視同甲方同意契約條款所載,本契約內容同步公告於現場、網頁與社群平台中,並於報名收執聯提供本契約內容連結網址。

(附二)會員條款

一、認知及同意條款

  • (一)GreatPES線上學院(www.greatpes.com,以下簡稱「本網站」)係依據本使用條款提供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予會員。當您使用會員帳號至「本網站」購物時,視為您已閱讀、瞭解及同意本使用條款之所有內容。

  • (二)若本會員條款內容有修正或變更之處,「本網站」會寄發電子郵件通知您,並請您隨時注意。若您於本會員條款修改或變更過後仍為使用本服務,亦視為您已閱讀、瞭解及同意該修改或變更。

  • (三)若您未滿二十歲,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及同意本會員條款或其後修改及變更之內容,方得註冊為會員或使用本服務。當您開始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您的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及同意本會員條款或其修改、變更後之內容。

二、會員註冊及帳戶安全

  • (一)您應於申請加入「本網站」之會員時,提供您本人正確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出生年月日、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等),若個人資料有更新之必要,也請您配合更新來獲取最佳之服務。若您提供任何錯誤、不實之資料、未即時更新資料、漏未提供本網站所需之必要資料、侵害他人姓名權、人格權或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時,「本網站」得逕行停止或終止您於「本網站」之帳號,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

  • (二)您登入帳戶後所有使用本服務之行為,皆視為您本人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瀏覽、檢索、查詢、交易、線上刷卡、更新個人資料、參與優惠活動及其他攸關帳戶個人權益之行為等。

  • (三)您的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均專屬您個人使用及享有,請勿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共用,若有違反者,「本網站」得逕行停止或終止您於「本網站」之帳號,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

  • (四)若因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而洩漏個人資料或相關帳戶資訊,令第三人有機會使用者,您須對第三人所為負完全責任,概與「本網站」無涉。

  • (五)您充分知悉並瞭解「本網站」公告之優惠,須您詳實填載個人資料及連絡方式,若您漏為填載或填載失真,您將喪失享有優惠之資格。

  • (六)本公司為提供服務之必要通知客戶相關訊息時,得以客戶所留存任一聯繫方式為之。

  • (七)您的帳號或密碼有遭人盜用或其他任何帳戶之安全問題發生時,您應立即通知「本網站」。

  • (八)手機號碼經與帳戶綁定使用後,非有帳戶或手機盜用、冒用等帳戶安全問題或其他正當理由,不得解除綁定。

三、個人資料保護

  • (一)關於您的註冊及其他個人資料依「本網站」之【隱私權政策暨個資聲明】保護。

  • (二)完整內容請詳閱隱私權政策

四、智慧財產權保護

  • (一)您充分知悉並瞭解「本網站」上各類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檔、音訊、網頁設計、攝影著作等,均由「本網站」及其他權利人享有智慧財產權,且受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所保護。除經權利人事前以書面授權外,您不得有使用、修改、散布、進行還原、反向組譯、解編或任何違反著作權規定之行為。

  • (二)您充分知悉並瞭解不得將前項所稱之內容用於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出租、出借、再授權等目的,或從事任何法律禁止之行為。

  • (三)如有違反前兩項約定者,「本網站」得永久拒絕提供服務或撤銷您會員資格,並請求因此所受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因訴訟所支出費用、律師費或第三人請求之損害賠償等。

五、使用者之合規承諾

您承諾絕對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範例,若您係中華民國境外之使用者,亦承諾遵守您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所有法令。您並承諾絕不利用本服務從事任何非法行為,並遵守本網站之相關使用條款,否則「本網站」除得停止您的帳戶使用外,亦可請求您賠償因此所受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種情形:

  • (一)冒用他人名義或盜取他人帳戶使用本服務。

  • (二)同一會員(相同姓名、電話、電子郵件等條件),重複註冊帳戶使用本服務。

  • (三)近365天內「逾期未提貨」訂單數累計超過3次。

  • (四)近365天內「取消訂單」訂單數,累計合計超過6次。

  • (五)公布或散播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猥褻、垃圾信件、連鎖信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 (六)從事未經「本網站」授權之商業行為,或散播未經許可之多 層次傳銷訊息或廣告等。

  • (七)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有任何騷擾、誹謗、侮辱或任何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 (八)使用任何設備、軟體或程序,干擾、試圖干擾「本網站」之正常運作功能或其他用戶之使用。

  • (九)違反本會員條款約定或法定之保密義務。

  • (十)侵害「本網站」或他人之隱私權、人格權、名譽權、營業秘密權、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

  • (十一)藉由「本網站」規定以外的方式,以本服務之使用權兌換現金、財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

  • (十二)盜用「本網站」之資料庫內容。

  • (十三)其他「本網站」判斷不正當之行為。

六、活動變更之通知方式

「本網站」得依實際執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並有權選擇最適當之方式通知會員。

七、電子報與商品訊息

「本網站」得定期發送電子報、商品訊息、優惠活動、網站訊息修正等資訊至您的電子郵件信箱。您可選擇拒絕前揭資訊之發送,當您至客服信箱提出申請後,「本網站」將予停止發送。

八、本使用條款任一約定之效力

您同意本會員條款之任何約定若遭司法機關宣告無效,不影響其餘約定之效力。

九、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會員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因本會員條款所涉及之爭議,您同意應以中華民國法律作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